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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4月至7月底对检验检测市场开展专项整治!
资料来源:中国国际标准管理研究院 点击:
市场监管总局:4月至7月底对检验检测市场开展专项整治!

  3月31日,市场监管总局以“整治检验检测报告造假行为”为主题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从发布会上获悉,市场监管总局决定于2022年4月至7月底开展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集中力量对辖区内涉及疫情防控的医疗器械防护用品、食品、个体防护装备、建筑材料、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体、碳排放核查等六个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全数检查、严格整顿,坚决防止和查处检验检测造假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同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一批检验检测市场监管执法典型案例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新闻宣传处处长唐冀平:
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大家好!欢迎各位参加市场监管总局专题新闻发布会。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整治检验检测报告造假行为”。质量安全是产品的生命,检验检测是质量安全的有力保障,营造公平有序的检验检测市场环境意义重大。今天,我们邀请到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一级巡视员乔东先生,请他为大家介绍相关情况。同时,我们还邀请到总局执法稽查局副局长南军先生,请他和乔东先生共同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乔东先生介绍相关情况。
 

 
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一级巡视员乔东: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上午好!今天邀请大家来,是通报市场监管总局“整治检验检测报告造假行为”的工作情况,本次通报分三个部分。第一,通报2021年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结果;第二,公布典型检验检测报告造假违法案例;第三,发布我局针对检验检测机构违规问题部署的专项整治行动。
 
一、通报2021年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结果

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理念,以勇于担当的精神,高度重视检验检测监管工作,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强化检验检测市场秩序的综合治理,严厉打击检验检测报告造假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下面从制度建设、联动监管、平台查处、联合惩戒、创新监管等五方面通报相关信息。

首先在强化监管制度体系建设方面。近期,我局集中制定出台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质检中心管理的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检验检测行业做优做强的指导意见》《认可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5个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完善检验检测行业准入、事中事后监管及行业退出机制等多方位的监管制度基础。

第二在加大监管力度方面。我局强化多部门联动监管,连续四年与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药监局等部门联合开展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2021年联合相关部门重点在食品、医疗器械、生态环境监测、机动车检验等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全国共检查检验检测机构1.93万家次,查处违法违规案件4620起,撤销、注销167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总局成立四年来,全国累计检查检验检测机构6.4万家次,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1万起,撤销、注销1043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

第三在加强线上监管方面。2021年,针对部分网络商户未经资质许可、以“不送样出报告”“检验检测包过”名义实施检验检测报告造假的乱象问题,我局部署开展打击网售假冒检验检测报告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利用网络交易平台违法售卖假冒检验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共督促1886家网络交易平台核验48万家平台内经营者资质,核查商品信息1000余万条,处置违规平台的经营者5023家,立案调查相关违法违规案件31起,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公布7起严打网售假冒检验检测报告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加大了以案释法力度。

第四在加强失信联合惩戒方面。我局组织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公布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结果和行政处罚结果,将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违法机构依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会同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药监局连续四年通报共1030家次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结果,会同公安部交管部门通报2019年以来全国各地依法查处的2100多家违规机动车安检机构、曝光典型违法案件7起,有力震慑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行刑衔接,四年来共向公安司法机关移送37起相关刑事案件线索。

第五在监管方式创新方面。我局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明察暗访,对3000余家检验检测机构、网络商户等开展查访,主动出击查找检验检测报告造假的违法案源线索,摸清行业风险问题。优化完善检验检测报告编号查询平台,汇集2016年以来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对社会出具的18亿份检验检测报告编号信息,平台累计访问量已突破150万人次。组织万家检验检测机构公开诚信守法承诺行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布典型检验检测报告造假违法案例

经过持续整治,检验检测市场秩序取得好转,检验检测行业营商环境得到了进一步优化提升。截至2021年底,全国检验检测机构数量已突破5万家,营业收入超过4000亿元,年均机构数量增长超过10%,营业收入增长超过12%,我国成为全球增长速度最快、最具潜力的检验检测市场。但检验检测市场秩序不尽规范的问题也依然存在。根据目前监管中掌握的情况,检验检测报告造假问题主要表现为两大类别,分别由两类不同的市场主体造成:一类是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检验检测许可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违法出具虚假或者不实的检验检测报告,进行低价恶意竞争。另一类是不具备检验检测资质的企业和人员假冒资质证书、伪造检验检测报告,甚至在网络交易平台进行兜售,侵害合法从业机构权益,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对此,市场监管部门不断加大检验检测监管力度,持续保持对检验检测市场乱象的高压监管态势,对检验检测报告造假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严格惩处,该整改的整改,该撤证的撤证,该通报的通报。本次新闻发布会从2021年度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已经查处的检验检测违法违规案件中,选取了17个涉及检验检测报告造假的典型案例进行集中曝光。其中既有有许可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违法出具虚假或者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案例,也有无检验检测资质的生产企业、网络商户假冒检验检测报告的案例。具体的案例我们会前已发至现场媒体记者朋友手中,会后我们将统一向社会进行公布。
 
三、发布我局针对检验检测机构违规问题部署的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近期舆情信息、投诉举报及有关省份查处通报的案件,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严肃查处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不法行为,净化检验检测市场环境。市场监管总局决定于2022年4月至7月底开展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集中力量对辖区内涉及疫情防控的医疗器械防护用品、食品、个体防护装备、建筑材料、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体、碳排放核查等六个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全数检查、严格整顿,坚决防止和查处检验检测造假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

我局还将继续联合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海关、药监等部门部署开展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加大机动车检验、生态环境监测、进出口商品检验、化妆品检验等重点领域的抽查比例,实现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的无缝衔接。加强跨部门联动监管,发挥系统监管合力,推动检验检测行业牢固树立底线意识、风险意识、诚信意识,坚决破除检验检测市场乱象,营造良好的市场准入环境、竞争环境、消费环境。

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新闻宣传处处长唐冀平:
感谢乔东先生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各位记者提问前通报所在媒体名称。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市场监管总局在对检验检测行业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检验检测报告造假行为主要有哪几种类型?应当如何进行监管?



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一级巡视员乔东:
针对假报告的种类和如何监管的问题,在此我想首先需澄清大家的一个误区,认为市场上出现的检验检测假报告,就该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实际上,我们对检验检测行业的管理是依据“谁发证,谁监管,谁发证,谁处罚”的原则,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许可除了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实施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外,还有司法、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气象等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特定检验检测领域的行政许可准入制度,这些部门也负责相应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管。因此,在前面新闻发布时,我多次强调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

关于检验检测报告造假行为,根据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案件和投诉举报线索情况,可以细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是由市场监管部门颁发资质认定证书(CMA)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虚假检测报告;第二种是由其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资质许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虚假检测报告;第三种是企业、中介机构、个人等假冒机构资质编造检验检测数据、出具的假报告。

针对不同的造假主体,监管部门和监管手段不尽相同:一是对依法应由市场监管部门监管的检验检测机构,针对高风险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日常“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强化信用监管和失信惩戒。二是对依法应由司法、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气象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管的检验检测机构,继续加强检验检测市场的跨部门联动监管,加强失信联合惩戒。三是对无资质的企业、中介机构、个体工商户及个人的检验检测报告造假行为,目前尚缺乏专门的法律法规处罚规定,实践中需依靠公安部门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的规定对其“伪造证明文件”、“伪造印章”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
对检验检测报告造假行为如何加大处罚力度?



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副局长南军:
执法实践中,检验检测报告造假主要包括两种情形:一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不实或虚假检验检测报告;二是无资质的企业、中介机构、个体工商户及个人等非法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虚假检验检测报告。

一是对于检验检测机构出具不实或虚假检验检测报告。《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多部法律、行政法规对此类违法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定。检验检测机构及人员伪造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除可以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外,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检验资格;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根据《刑法》“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等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已有针对虚假检验检测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司法案例。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监督抽查、专项整治及投诉举报案件查处,持续加大对不实或虚假检验检测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2021年,共查办检验检测机构违法案件1235件,同比增长23.5%,罚没金额2727.7万元,同比增长44.7%。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将对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信用平台,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归集到检验检测机构名下,推动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二是针对无资质的企业、中介机构、个体工商户及个人等非法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虚假检验检测报告。一方面要承担《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行政处罚。另一方面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即相关违法行为还可能涉及触犯《刑法》“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对于检验检测机构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中关于对“未依法取得资质认定,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以及检验检测机构“伪造、变造、冒用资质认定证书或者标志”的相关规定处罚。

下一步,总局将依法加大对出具虚假或不实检验检测报告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及时做好通报和移送工作;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质量报记者:
电商平台出现的出售假冒检验检测报告的情况可能带来哪些危害?社会公众在日常生活中,可以通过哪些渠道查询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等基本情况?

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一级巡视员乔东:


检验检测行业是传递信任的行业,检验检测报告是检验检测机构向社会和消费者证明信用的产品。可以说,检验检测报告是产品质量的“体检证”、消费行为的“安全证”、市场经济的“信用证”。电商平台销售的应是合格的检验检测报告,该报告是解决质量纠纷时的重要凭证。部分电商平台内出现的假冒检验检测报告,在扰乱正常商业秩序的同时,可能造成产品质量问题,对消费者的生命健康以及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风险隐患。

目前,市场监管总局已经建立“资质认定获证机构能力查询系统”,社会公众可以通过输入检验检测机构名称查询到相关机构的证书编号、注册地址、能力范围等信息。各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也有公开的资质认定获证机构查询渠道,方便社会公众查询本区域内最新的资质认定机构信息。

对于检验检测报告,消费者如对其真伪有疑问或想查询具体报告内容,首先可以直接向出具该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咨询,检验检测报告上应已列明机构相关信息。为满足消费者了解检验检测报告,市场监管总局建立了“检验检测报告编号查询平台系统”,各检验检测机构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内自愿报送上一季度出具的有效检验检测报告编号。目前,该平台可查询2016年以来检验检测机构对外出具18亿份检验检测报告的编号。在此,我也呼吁,不仅仅是获得市场监管系统许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将其检验检测报告编号上传到该平台,也鼓励获得其他部门许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将其检验检测报告编号信息上传到“检验检测报告编号查询平台系统”,供广大消费者查询。打击检验检测报告造假行为不是一个政府部门的事,也不仅是几个政府部门的事,需要全社会关注和积极参与,让假冒检验检测报告无处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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