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标准化工作导则》与GB/T20000《标准化工作指南》、GB/T20001《标准编写规则》和
GB/T20002《标准中特定内容的起草》共同构成支撑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基础性系列国家标准。
GB/T1《标准化工作导则》分为两个部分: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第2部分:标准制定程序。
本部分为GB/T1的第1部分。
本部分代替GB/T 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和GB/T1.2-2002《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2 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本部分以GB/T1.1-2000为主,整合了GB/T1.2-2002的部分内容,与GB/T1.1-2000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应避免无标题条再分条的规定以及可强调无标题条中的关键术语或短语的表述形式(见5.2.4);
---增加了可强调列项中的关键术语或短语的表述形式(见5.2.6);
---在前言的规定中,删除了附录性质的陈述,增加了标准编制所依据的起草规则、涉及专利的相关说明(见6.1.3,2000年版的6.1.3);
---在引言的规定中,增加了标准涉及专利的相关说明(见6.1.4);
---在规范性引用文件清单的规定中,增加了列出在线文件的规则(见6.2.3);
---修改了在规范性引用文件清单所列的标准中标示与国际文件的对应关系的规定,只有正在起草的与国际文件存在一致性程度我国标准,才需标示(见6.2.3,2000年版的6.2.3);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以及术语和定义的引导语(见6.2.3 和6.3.2,2000 年版的6.2.3 和6.3.1);
---删除了附录术语和定义的起草和表述,将与编写非术语标准中的术语和定义有关的内容移入正文中(见6.3.2,2000年版的附录C);
---增加了技术要素的选择(见6.3.1);
---删除了规范性技术要素中与产品标准有关的内容(见2000年版的6.3.4、6.3.5和6.3.7);
---增加了技术要素的表述(见7.1.3);
---增加了关于图的接排和分图的规则(见7.3.7和7.3.10);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标准之外的正式出版文件所遵守的原则(见8.1.3.1);
---增加了说明相关专利的要求(见8.4和附录C);
---增加了数值的选择(见8.5);
---修改了目次的编排格式(见9.3,2000年版的7.3);
---修改了章标题、条标题的行间距(见9.9.1,2000年版的7.6);
---删除了列项中再分段的规定(见2000年版的7.7);
---删除了多个附录接排的规定(见2000年版的7.13);
---增加了图与其前面的条文、表与其后面的条文,图题和表题的行间距规定(见9.9.6);
---增加了标准化项目标记的详细规定(见附录E);
---增加了表示可能性的助动词,修改了助动词的等效表述形式(见附录F,2000年版的附录E)。
本部分使用重新起草法参考ISO/IEC 导则第2部分:2004《国际标准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编制,与iso/iec 导则第2部分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部分由全国标准化原理与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6)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中国标准出版社、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总装备部电子信息基础部标准化研究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白殿一、逄征虎、刘慎斋、陆锡林、白德美、强毅、魏绵、赵文慧、卫明、赵朝义、肖健。
本部分代替了gb/t1.1-2000和gb/t1.2-2002。
gb/t1.1-2000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1-1981、gb1.1-1987、gb/t1.1-1993;
---gb1-1958、gb1-1970、gb1-1973、gb1.2-1981、gb1.2-1988、gb/t1.2-1996。
gb/t1.2-2002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3-1987、gb/t1.3-1997;
---gb1.7-1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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